《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性;主体性;思想性;功能性
1936年,吴玉章在《中国历史教程绪论》一书中,把中国历史的范围厘定为“应该是包括中国各民族的历史”“现在我们应该把各民族的历史,合起来作成中国史”,这事实上已经明确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和特征。中华民族“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共同抵御西方列强的压力下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后来费孝通提出的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合理地解释了中华民族由自在到自觉的形成发展过程,这一历史演进逻辑赢得学界的广泛共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历史上的自在状态发展到近代以来的自觉状态,能够实现这一过程性转变,并在新时代得以进一步确认和深化,离不开诸多要素的共同促进作用。可以说,把相关因素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发展的范畴加以深入探讨,形成完整的理论建构逻辑,能够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相关论述为主要依据,结合中国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核心思想观点,从过程性、主体性、思想性、功能性四个方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由自在到自觉这一历史演进加以探究,进一步拓宽学界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视野。
“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并非凭空出现,这一思想理念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之中,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基础,在这一理念未明确提出之前,它是以一种“自在的状态”存在,深深地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中华民族不断觉醒和奋起的过程,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产生、发展和壮大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的提出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主线和纲领,为未来民族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们不断深入探索中华文明的历史遗迹,不管是良渚文化、仰韶文化、红山文化,还是龙山文化,总能发掘诸多证据反映中华民族的原生性特征。从中华历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与发展脉络来看,“华夏”与“四夷”之间,表面上存在着相当长时间的相互较量和此消彼长,更深层次上,它们之间是在持续地交往交流交融中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吸纳的,在不断加深联系中共同发展的。秦汉时期,中华“大一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以呈现,不仅反映了“华夷共祖”的朴素的共同体思想,也凸显了“华夷一家”的民族观。进入元明清的大一统时期,政治上重用“汉儒”,重视各民族思想文化上的交流和社会生产中的交往,并有着“满汉之人,均属一体”的说法,“天下一家”的思想观念已经比较成熟。可以说,中华民族文明史中的“一体观”,正是各民族自身客观存在的思想文化长期相互碰撞、交融促成的,只是这种“一体观”还未上升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高度,它一直处于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沉淀、“自在”地发展着。
中国古代几千年的文明历史从未中断,各民族的内在联系不断发展,一体性不断增强,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由于没有一个真正足以威胁民族共同利益的外部世界的力量,中华民族尚不能自觉认识其内在联系与一体性。当帝国主义阴谋瓜分中国时,中华民族的整体不可分割性,在西方列强入侵这种外部世界威胁面前逐渐被中华民族自觉地认清了。在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的冲击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下,中国传统的民族观开始向近代民族观转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在”状态开始逐渐转向“自觉”状态。鸦片战争以来,空前的、全面的国家和社会危机激活了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唤醒了中华民族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晚清知识分子进一步明晰了“中华民族”的概念,赋予了它独特的政治意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进一步承继了“中华民族”概念。“九一八”事变及时向全国人民敲起警钟,使得中华民族彻底觉醒,国共两党的民族使命感迅速增强,有力促进了两党的再次合作,从东北地区到西北地区,最后发展到全中国,终于开创了团结御侮、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新局面。由于“伟大的斗争需要伟大的力量,团结全民族,发动全民族的一切生动力量进入这个斗争中去,是我们的确定了的方针”,因而“我们的任务,是在领导一个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的大民族,进行着空前的历史斗争”。“中华民族”观念在这一共御外侮、同赴国难的过程中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人民心中自觉得到强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使中华民族真正成为了政治上的整体,各民族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特征更加凸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人民心中得到了全方位强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新中国的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政治保障,也为中华民族自觉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在”向“自觉”状态的转化过程,是历史客观事实的直接反映,体现了中华民族历史观、世界观和民族观的发展历程,为中华民族自信自强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动力。
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在”转向“自觉”是时代的选择和历史的必然。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也是中华民族在思想层面上由“多元”聚为“一体”的变迁过程。这一变迁不仅包括了中华民族在实体上由局部到整体的发展,也包括了从民族认同上思想意识由分散到统一的发展。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征途中经历了“华夏一体”到“华夷一体”,再到“中华一体”的变迁过程,“多元”与“一体”是自然的客观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基于这种历史状态而存在的。其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在”到“自觉”展现了中华民族共同性与差异性辩证统一的关系。从历史演进看,求同存异是中华民族形成的主要逻辑。各民族在各自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存在差异的基础上,通过主动与被动的交往互动,在地缘血缘、风俗习惯、文化心理上得以相互吸收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共融、相互补益的统一结构。各民族的共同性越来越多,共同体纽带越来越牢,为实现“大一统”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逐渐形成做好了思想上的铺垫和准备。最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发展还在于中华民族作为主体的主动与理性抉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在”到“自觉”,是一个由潜在到明确,由抽象到具体的辩证发展过程,投射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主动选择的理性逻辑,是一种整体性价值信条和行为取向的集中反映。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复兴、国家统一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发挥了其重要的主体性作用,这种主体性因素伴随着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百年奋斗历程,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协调多元主体共同奋斗的社会号召力,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的主体性因素。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组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中流砥柱的时代角色扛起凝聚共同体的大旗。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民族政策,构建了适合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环境氛围,为各民族之间族际关系的协调和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使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飞跃。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创造性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体”的理念与我们党关于“中华民族”的观点主张结合起来,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应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民族工作历史方位的变化,是党的民族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深厚历史基础上、复杂现实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团结带领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意志,标志着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根植于各族人民心中,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所真心喜爱、所真诚认同、所衷心拥护的理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坚守人民立场作为根本遵循,在党带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将坚持唤醒各族人民、动员各族人民、组织各族人民和为各族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战胜了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牢牢把握了坚守人民立场、立足时代要求这一原则,并将其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实践之中,凸显了为了各族人民、依靠各族人民、领导各族人民和融入各族人民的价值理念,深刻彰显了“铸牢”的真正内涵。
拥有共同历史文化、共同价值理念、共同精神追求、共同物质基础的统一共同体,是中华民族自信自立自强的依据。中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中国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中国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国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论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存在于各族人民共有的客观历史,还深深地镌刻在各族人民的现实记忆之中,这种共同的文化价值追求蕴藏了强劲的聚合力和精神推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思想,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全社会各民族群众共同的价值理念认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整合下焕发着勃勃生机。同时,中国共产党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思想,有效调和了各族人民在共同发展中客观存在的差异,在追求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中,坚持“少数民族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掉队”的奋斗目标,并通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共同富裕”思想回应“共同性”的发展目标。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主体性因素,各民族的协同参与也属于主体性因素,两者双向互动是实现铸牢的关键。各民族协同参与既需要各族群众广泛性参与,也需要各族群众全方位互嵌,这是增强各民族间共同性的基础,也将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社会、心理上深层次互动,进而推动实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各民族人民之间的文化网络关系为构建文化共同体奠定了基础。民族文化网络作为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文化互动桥梁,为人民群众参与共同的生活实践铺设了道路,同时也是保障各族人民能够产生集体性行动和意识的重要的结构性资源。虽然各民族的传统节日、民俗、信仰、文艺、体育活动各有差异,但其各自背后富含的深厚文化底蕴和共同文化元素之间仍保留着充分的交流互动路径。通过各民族间彼此的文化联系,我们能够更深入地探知各族人民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从而为各民族间的物质、技术和人力间的资源流动创造相应的空间,在构建文化网络关系中实现良好的互动,使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机制得以形成和巩固,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基础。
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和互惠规范为构建经济共同体提供了现实依据。在各民族间存在着固有的道德、习俗、权威、礼仪等非正式规范,有着共有的互助、互利和共赢的特征,这为不同民族间构建互惠的规范预留了空间。各族人民在共同的经济生活中为保证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一致性,在保障共同利益中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非正式规范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性的制度、政策或法律,在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的共性目标引领下,从经济共同体意识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步过渡。
各民族间彼此的政治信任逐步形成了一种政治共同体意识。各民族间通过文化上、经济上的交往互动,逐步形成一种信任机制,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观念信仰等就会出现一种双向适应的客观现象,这既有利于各民族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和交往的可持续进行,也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更加有助于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具体可以表现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提升上。这正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应有之义,也非常契合各族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综合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存在不仅是各族人民在物质层面的客观需要,也是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结果,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具有客观必要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创新性理念,蕴含着深厚的思想性因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我们可以发掘丰富的基础性资源,其中既有哲学伦理层面的文化底蕴,也有多元文化共同的真理沉思,集中体现为中华民族在文明开拓中的共同情感和心理体验。这不仅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也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儒家伦理文化中有着丰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素养,既有家国情怀的个体修养观,也有仁民爱物的社会伦理观,更是融于和合共生的精神家园意识之中。
从儒家伦理中的家国情怀伦理文化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儒家伦理文化对个人人格优化和完善,强调的是“修齐治平”,即先提升个人思想道德文化,进而去推及到国家和社会,即“先扫一屋再扫天下”。如《论语》中的“三省吾身”“君子不器”等就是一种理想的君子人格。而孟子同样倡导“修身”是“平天下”的前提和根本,通过以圣人为榜样,百姓也可以达到自我的人格内省,这就有利于王道的实现。儒家的这种伦理思想放在社会治理层面上来看,就是一种靠人心修养的觉悟加以规则的制约进而实现良好的善治局面。当然,儒家还提倡君子人格中的责任担当意识,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就是要求人们学习天地之道的刚健、自强、宽厚和担当,“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就是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这种普遍重“公”的伦理思想取向,为当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厚重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也是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源泉。
从儒家伦理中“仁民爱物”的社会伦理思想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内涵基础。儒家讲究从“仁者爱人”)角度出发,强调人的主体性,不管是天子诸侯,还是大夫庶人,都应该遵守仁德,以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同时,儒家所倡导的“推己及人”,主张从设身处地的角度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构筑美好社会环境的基本准则,也进而形成社会环境的道德底线,把这样一条道德要求,创造性转化为了构筑共同体的道德准则。在儒家的生命伦理思想观念中,“仁民爱物”还体现出一种对大自然的尊重、爱惜和敬畏,即人们可以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去爱护大自然的生态,将生物作为平等的生命去对待,赋予它们应有的生命价值与尊严。显然,人的生存和发展所依靠的物质基础所对应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更加宏观层面的共同体,即人与其他万物生灵都是血脉相连的一体,是休戚与共的共同体,这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从儒家伦理中“和合共生”的核心价值取向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共性底蕴。和合共生指向的是和合文化,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基因,也是中华文明千百年以来所推崇的主流伦理精神,是一种用和谐的观念面对和处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差异的表达方式,这种理念早已沉淀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并随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得以继续传承和巩固,焕发出新的生机。“君子和而不同”即在承认双方存在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公约数”,在矛盾和差异之中探索事物间有规律的联系,从而实现事物之间的和谐统一,也就是在对立中寻找共识。儒家“天下有道”“大一统”的政治伦理思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的最佳诠释,这不仅是对一统天下理性秩序的向往,也是解决不同社会群体间矛盾的思想文化基础,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大智慧。“四海之内若一家”契合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时代精神,是升华中华民族共有记忆和文化信仰力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力量。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支撑。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哲学的理论不应该仅仅沉溺于论证本身的精致和逻辑层面的自洽,还应着眼于对现实社会的真切关照。同时,我们还应该明白,科学的理论一经人民群众的掌握,它会很快变成物质的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共产党人面向现实社会的哲学思考,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理论、共同富裕理论和交往理论,都能为探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独特而有力的视角。
从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理论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指向。在马克思看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一切价值产生的实现者,这正是体现了人民性的基本价值立场。就各族人民群众的个体发展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为了满足每个中华儿女的全面发展需要而提出的。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言,铸牢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人民群众,这就意味着由各族人民群众个体组成的共同体中,每个成员均肩负着建设共同体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各自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和能动性。这正对应着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这种贡献也从“自在”转向为“自觉”。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目的,正是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凸显了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宗旨,充分体现了每一位个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主体地位。
从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应有之义。共同富裕涵盖了各族人民的多元化需求,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最深切的期盼,有利于增进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但共同富裕也是一个需要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历史的范畴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层面的精神力量,它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上的。无论是各族人民在物质文明建设上的发展需要,还是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进步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都较好地兼顾了彼此。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物质层面,着力通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推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各族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在思想、意识、精神和观念层面增强各族人民的价值认同,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各族群众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进而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从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方面,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存在根基。社会交往推进社会分工,社会是人借助交往结成的共同体,而交往是社会共同体存在的根基。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包括个体、民族、国家在内的不同主体,并将各民族的力量凝聚成整体力量是大势所趋。社会交往是各族人民发展的必要的社会过程,这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本质特征,反映在各民族族际关系整合的动态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映现是客观且紧密的,交往是中华民族历史演进的内在动力,也正是交往不断推动着民族交往的方式变革。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从单个民族的自我生存需要,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需要,中华民族逐渐形成多元一体的稳定格局。从地域认同、心理认同、文化认同到政治认同,通过价值共识的强化和思想的交融,不同观念在协调互动中趋于一致,逐步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更宏大的发展愿望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推动各族人民在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了共同意志。
在我国,“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民族政策重要的一环,这在民族政策上兼具政治性和文化性,在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上是一个系统性的存在,在具体落实政策层面上更需要具体制度、办法和措施的支撑,落脚于正确处理各民族存在的问题,指导民族工作的正常推进和高质量发展。民族政策正是这一过程中重要的功能性因素。
民族政策通过理念的传播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和正确处理民族工作的基本态度集中反映在基层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涉及民族工作的治理理论,还是具体制定的方针与措施,在自上而下的民族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政策的价值指向仍旧是为各族人民服务。在与民对话中去不断优化已有的民族政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夯实基层组织与各族人民的感情基础,帮助全体社会成员能够认识、理解、接受和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各民族主体在团结平等协商、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实现民族政策所指向的基本目标,不断深化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高度认同。
民族政策通过文化的倡导发挥价值调适功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形成多元的价值观念,集中反映在各民族的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社会信仰等层面。同时,各族人民又在互动中构建了共有的价值理念,这就在思想文化层面构成了多元一体的族际关系格局。民族政策能够将其中各个独特的民族文化通过调适,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长久共生状态。民族政策的产生也是基于各民族共同的文化符号、历史记忆和仪式象征等各种因素,并与客观社会现实进行结合,通过政策宣传与引导,推动各族人民在共同的价值观念下互相支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环境下,不同的民族文化汇入中华文化,民族政策通过文化的调适功能,将政策内含的国家意志落实于文化层面进行价值建构,在共同体的感召下促使各民族文化相互包容、相互吸收,不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政策通过政治的感召发挥对话认同功能。民族政策通过维护各民族对国家的政治信任和政治认同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通过民族理论在民族政策层面的落实,将民族政策与各族人民的思想情感建立紧密联系,通过构建平等的对话关系,打造可持续的政策执行机制。民族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既不能高高在上脱离实际,也不能事无巨细过于机械。要通过灵活的、可持续的和科学的措施,制造一种“同心圆对话”的政策模式,真正地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汇聚合力,彼此成就,共同进步。在帮助各族人民实现自我的基础上,进而使各族群众保持对国家长期繁荣稳定的高度认同和自觉维护,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民族工作是落实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具体实践。民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工作,需要随时面临不同阶段的不同问题,同时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科学的判断力和灵巧的思维方式,快速地解决好各种现实问题。如何科学把握和贯彻落实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是当前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既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工作中的实践,更是一种具体理论落地的实践路径构建过程。它所考量的是理论思想所面对的客体,不仅需要兼顾诸多不确定因素,还需要考虑关于诸多民族事务中的细小层次、结构、功能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不仅需要时代性、系统性和开放性理论体系的支撑,更需要一个主线的指导,一个纲的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这条主线和纲,它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实践的智慧结晶,具有显著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理论性,它不仅回答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还回答了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通过民族工作付诸实践的。在民族工作实践过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通过对不同时期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继承和创新来持续推进的。依托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完美结合,具有一定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在历史逻辑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较好地借鉴吸收了中华民族传统的治理经验和治理理念,系统地传承了“大一统”“华夷一体”“家国同构”“因俗而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并在传承中不断弘扬这一优良传统理念。同时,在理论逻辑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提供深厚的基础理论支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在几千年的交往交流交融互动实践中共同自觉培育形成并不断巩固发展的,是各族人民社会实践的产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原创性重大理论贡献。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对以往党的民族工作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背景,科学创立开拓的崭新工作理念和思路,为多民族国家正确解决民族问题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思想观念、价值引领,也是行动自觉;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状态;既关乎国家命运,也涉及个人价值,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发展和升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拓展党的民族工作新境界上,落实于继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创新于提出民族工作主线要求,是在全新的战略高度上统筹和推进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胜法宝。正是这一重大的原创性理论贡献,将民族工作科学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位之中,为党的民族工作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贯穿于中华文明的发展演进历程,揭示了各民族作为共同体的价值内涵,凸显了中华民族在增进共同性过程中由“自在”到“自觉”的发展历程。当前,党的民族政策要继续通过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各民族团结进步关系,引导各族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在实践中处理好主体性因素、思想性因素、功能性因素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的地位和功能,不断落实落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为成功构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体系,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新时期,要进一步通过正确处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体系中的各方面功能性要素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方向,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创新实践,系牢各民族利益纽带、命运纽带、记忆纽带和价值纽带,深化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共生关系、共有记忆和共享价值,以此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