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理想人格是体现人生价值意义、达成人生理想目标的典型形象,彰显了人对价值理想的追寻。《庄子》的生命哲学倡导一条由乱归和、由分致合的道路,希望实现人之自我生命以及人与天地万物的和合一体。圣人无名,周尽一体;神人无功,合于天伦;至人无己,大同涬溟;真人抱一,同乎天和。《庄子》所构建的圣人、神人、至人、真人的理想人格,从不同侧面彰显着和合一体的生命境界。《庄子》的生命哲学强调,只有体察世界的一体性,与世界和合为一体,才能真正实现生命的自由。《庄子》理想人格的和合境界最终指向“游”,“游”是对充满冲突与矛盾的现实人生困境的化解,是世界和人生之和合本真的实现。“游”之境域与“和”相通,又具有“乐”的价值,“和乐”乃是《庄子》理想生命境界的价值归宿。
关键词:《庄子》;理想人格;和合
理想人格是体现人生价值意义、达成人生理想目标的典型形象,彰显了人对价值理想的追寻。面对春秋战国之时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人与社会关系的失序以及人之自我生命的失衡,道家思想以自然而然的和合为目标,希望在自然、社会、万物为一体的至大的和合理想世界中安顿人的生命、确立人的价值。基于此,道家的理想人格以达道成德为指归,以化解人生的种种冲突和矛盾为关切,强调度越生死、时命、情欲等现实困囿而实现生命自身与物我关系的自然本真。作为道家思想的突出代表,《庄子》理想人格的建构源于对人之现实生存境况的深切反思。春秋战国是原有社会秩序被打破的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彼时各国冲突的加剧、社会的动荡不安以及人民生活的艰难,是《庄子》不得不面对的“人文语境”。《庄子·外物》有言:“慰暋沈屯,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众人焚和。”利害交战,冲突难解,不论是外在世界还是人的生命内在,都遍燃烈火,将原本自在的和合之序焚烧殆尽。“众人焚和”正是对其时现实境况最为生动的描摹。外在世界呈现出天下大乱的不和与道德不一的不合,人之生命内在则充斥着形心负累的不和与物我相撄的不合。基于对人世和人生之不和合现实的体察,“降衰周之末,叹苍生之业薄,伤道德之陵夷”的《庄子》,整体上倡导一条由乱归和、由分致合的道路,希望实现人自我生命以及人与天地万物的和合一体。和合一体是对人生种种对立冲突的化解,是人之生命整全性的体现,是人之生命自我展开、超拔转化的向上历程,意味着生命最大之主动性的最终获得。《庄子》所推崇的和合一体的生命境界通过其构建的理想人格体现出来。《庄子》构设的理想人格大体上有四个名称:圣人、神人、至人、真人。圣人无名,周尽一体;神人无功,合于天伦;至人无己,大同涬溟;真人抱一,同乎天和。四者所强调的内涵虽各有侧重,但都体现了生命和合一体的至高境界,彰显出道家自然、自适、自由的生命追求与天人和合、逍遥和乐的价值理想。一、圣人无名 周尽一体
儒家的理想人格推崇“圣人”,其“圣人”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是“人伦之至”者。道家理想人格也讲“圣人”,但与儒家异趣。《老子》主张“圣人处无为之事”“圣人不仁”“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其推崇的“圣人”是通达大道、自然无为的理想治世者。《庄子》中的“圣人”,有时作为主张仁义的儒家代表被批判,有时也作为理想人格形象被推崇。对于作为理想人格的“圣人”,《庄子》进行了许多描述,其中有两处最为关键,最能体现其生命境界。《庄子·逍遥游》曰:“圣人无名。”对于“无名”的含义,曹础基解释为“不求名声”。将“名”理解为名声、名利、功名、名位意义上的“名”,是较常见的一种理解。圣人不求世俗之功名亦是其应有之义。但这种理解又似乎过于简单,易使得“圣人无名”之境界落于下乘。事实上,“无名”的义涵应更为深刻。“名”是先秦哲学的重要范畴,名实之辩是诸子讨论的重要问题。除名利、声名之“名”外,“名”首先是基于名言、名实而言的“名”。对于道家哲学来说,名言作为人对世界的把握方式,其对象是分殊的“物”,而非“绳绳不可名”的“道”。所以《老子·第三十二章》曰:“道常无名。”“物”有其“分”,因而有其“形”,因而可以“名”。形与名都建基于万物之“分”,“分”一方面意味着万物个体性存在的确立,一方面也意味着万物各自界限或局限的形成。以“分”为特征的“物”的世界是固化、区隔的世界。而与“物”相对,“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道”是“混而为一”的“惚恍”。“惚恍”之貌,有无难名。“混”即“合”,“道”本身不具有“分”的特点,是“合”的,具有浑然整全的和合一体性。《庄子·齐物论》强调“道未始有封”,“封”即封畛、区隔、界域,“道”作为万物存在的根据,其本身没有界域之分隔。“道”之“无封”,至少显示出三方面的特点:首先,“道”是一个整体,其整体性意味着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事物的界域性根本上就体现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中;其次,“道”无处不在,“于大不终,于小不遗”(《庄子·天道》),遍在万物之中;最后,“道”无对立,有分别有界限从而有对立,整体性、普遍性的“道”本质上是“独有”,没有与其相对的他者,所以也就无分别对立可言。从这三个方面看,“道无封”意味着“道”具有整体性、普遍性、无对待性。此三层义涵皆彰显了“道”本身的和合状态。从“道”之“无封”所显示的整体性、普遍性、无对待性来看,“道”与“一”相通。“一”具有“未分”之义,以其未分、独一而成为“道”之整全性的表征,因而以“道”为根源的、“道”遍在其中的世界本来即是“一”的世界,即一个世界而非多个世界、整体世界而非分隔世界。“道”之境界以“一”为特征,代表着世界和万物最本真的存在状态,是超越时间、空间之一切分别与分化的浑然和合之境。世界的真实以“一”为特征,“物”之“分”削减着世界之“一”的真实呈现,其中“人”因“言”“知”等各种原因又加剧着“分”的程度,所以“一”才是人之生命所应当追求的目标。《庄子·知北游》曰:“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区隔的万物、生死的变化、美丑的差别皆是世界的表象,聚散流行的“气”才是其根本。林希逸曰:“亘古穷今,来来往往,只此一气而已。圣人知此,故不以死生穷达祸福为分别,故曰圣人故贵一。一者,无分别也。”“一气”流行的世界强调了世界的同一性、整体性、连续性,“圣人”正是秉持这样的视域,才能不陷入死生、福祸、穷达等分别性的存在境域中。从对无分别之“一”的追求来看,“无名”显然不只停留在不求声名、名位的层面,其义理所指关键当在于如何理解世界和万有生命的存在形态。《庄子·则阳》曰:“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道”的境域是一体无分的浑然整体,是“无名”之域。而以殊异之万物为对象的“名”,则是远离“道”、远离“一”的。所以,“无名”即与“一”的追求相符合。《庄子·人间世》指出:“德荡乎名,知出乎争。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从存在层面之“名”,到社会之声名、名位,“名”作为凶器是对德性的破坏,因为“名”的出现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倾轧,所以人世之“名”意味着人与人的冲突,意味着人际整体之“一”的破裂。因而,“无名”根本上还有消解冲突与纷争的义涵。总体而言,“无名”即意味着不以“名”破坏世界之“一”,不以“名”制造人世之对立冲突。因此,“圣人无名”表明“圣人”得大道之浑然一体,而不为名物宰割分判,具有和合一体的生命特质。《庄子·齐物论》曰:“奚旁日月,挟宇宙?为其脗合,置其滑涽,以隶相尊。众人役役,圣人愚芚,参万岁而一成纯。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能够“旁日月”“挟宇宙”,喻指的便是将昼夜、远近乃至生死、贵贱等万物差异都齐一同化,与万物为一体。脗,成玄英曰:“无分别之貌也。”憨山大师解“脗合”则曰:“至人与万化吻然混合,而为一体。”钟泰曰:“‘为其脗合’,用其齐也。‘置其滑涽’,舍其不齐也。”可见,圣人能将一切名位利禄贵贱差等放置不管,而与万物及宇宙和合为一。《庄子》用“愚芚”形容“圣人”,所谓“愚芚”,郭象曰:“芚然无知而直往之貌。”与众人的役役徒劳相比,圣人是浑然无知的。司马彪曰:“浑沌不分察也。”道家对“愚”持肯定态度,《老子·第二十章》曰:“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所谓“愚”,并非蠢笨不智慧,而是对人之“心知”的弊端有着充分的认识,无知之知是知常、知道之大知,自然合于大道之浑然质朴。《庄子·天地》还曰:“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缗缗,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缗缗”即冥冥之义,以此形容其“合”,意指“合”乃无心自合。吕惠卿曰:“其合缗缗,缗之相合,非蕲合而合也,非有所知见而合也。”所以,用“愚芚”来形容,表明圣人与宇宙万物的和合一体境界是玄同物我的自然和合。这种自然的和合一体,“参万岁而一成纯”,如此时间、如此诸物,都能合而一之。对于“参”,蒋锡昌借为“糁”,认为“糁”是“糂”之古字,《说文》曰:“糂,以米和羹也。”此解放在此处文本中甚妙,“参”因此具有了“和”的意味,章启群新注即释“参”为“参和”。“参”正是对时间、空间跨度内万有差异及变化的和合为一。圣人与万物和合一体的境界,正是《庄子·齐物论》所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如果说“道通为一”是对世界万物本具的和合一体性的阐明,那么“万物与我为一”所论的“并生”“为一”便是基于世界的和合一体性而进一步阐明人应当如何存在的问题。世界万物的多样差异表现出的分别性本是客观的,但人的主体性参与使得万物的分别在价值层面进一步加剧。秋毫之小、泰山之大,殇子短命、彭祖长寿,指代的就是人类对生命的价值分判;大小、寿夭的不齐,显示的正是相对性、有限性的人类视角。所以《庄子》强调的“圣人愚芚”,恰恰可以说是“圣人”做到了“以道观之”,通过“道”的整全、一体、流动的视域,破除人类视角的种种局限,进而看到人与万物的真正关系形态。这一本真的关系形态即是:万物在其中尽其应有之然而相蕴,万物相蕴而不相害,人与万物和合共在而生生运化。这表达了人与天地万物的一种平等关系。这种齐平的关系结构,使人与天地环境、其他万物处在一种“混一”状态。《庄子·马蹄》曰:“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人与禽兽、草木一同生息,和合共在。此和合共在样态,完全把“人”放在天地万物之中。有人认为《庄子》这样的思想把人与禽兽等同,是人禽不分。但其实,“老庄总是在和合一体的世界视域中、在与他者的统一中理解‘人’的存在、定位‘人’的价值。这并不是贬低人的价值而将人视同为草木禽兽,而是在更广阔的和合共同体视野中凸显人之生命的本真”。可以说,《庄子》既不贬低人的存在,也不拔高人的位置,而是希望人找到最真实的存在状态,与万物以及世界建立最真实的存在关系。二、神人无功 合于天伦
“神”是《庄子》生命哲学中非常关键的范畴,《庄子》对人之生命的存在结构、修养功夫以及至高境界的阐发都表现出对“神”的看重。在《庄子》对人之生命的理解中,“神”是超越“形”“心”之上的生命层次。人的形体,占据时空而有其限,依靠外物而有其欲,处于人世而有其“刑”。人的心灵,常陷溺于过度的“欲”、多变的“情”以及错误的“知”。这些构成了人之生命的现实束缚,使人不能自在展开自我生命的本质。而“神”则可以与天道自然相会通,体现着人之生命的本真活力。只有摆脱形、心的局限,原初的与天地相通的生命之“神”才会呈现。“神人”作为《庄子》推崇的理想人格形象,以“神”为核心,表明其真正实现了人之“神”与宇宙大化之精神的和合一体,达到了“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生命境界。对于“神人”的生命状态,《庄子·逍遥游》曰:“神人无功。”对于此“无功”,《庄子·逍遥游》通过“藐姑射山”之“神人”形象化地展示出来:“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神人乘云气、御飞龙,喻示着对天地一气流行之造化的把握。“神凝”是“神人”的核心特点。对于“神凝”的内涵,历来解说各异。陆西星曰:“其神凝,则中致而和亦致矣,故天地自位,万物自育;和气熏蒸,物无疵疠,而年谷熟。”此解与《中庸》“中和位育”的思想相结合,指出“神凝”能实现天地定位、和气流行,因而万物能自然生成养育。陈治安曰:“神人凝神以御气,一物不存于中,而神气所磅礴,物自以不疵疠,年自以丰登。”此解认为,“凝神”即能驾驭天地造化之气,心中无一丝一毫外物的杂存,自然能神气流行,实现造化万物的功用。孙嘉淦曰:“凝然不动也,乃无功之实义。”这是以“不动”解“凝”,强调“神”之静定的状态。这些注解虽然有的体现出以儒解庄的倾向,但亦对理解“神凝”的内涵有所帮助。结合《庄子》全书来看,理解“神凝”至少需注意以下三点。其一,“神凝”是“神”聚集、精粹、静定的状态,这是人之“神”的应然之貌,是生命之“神”的整全与完善。《庄子·刻意》将“神”的这种整全状态与水做类比:“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故曰,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惔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不混杂搅动,水就能清澈、平静,但若是完全静止的一潭死水,也会变臭混杂。所以,水想要实现其清明本质,“唯当不动不闭,则清而且平,洞照无私”。如水一样,“神”要实现其清明本质,亦需不动不闭。林希逸指出:“不杂则清。莫动则平。此无为也。不流不能清。此无为之中有为也。”无为以静,有为以动,静中含动也。由不动不闭的内涵可见,“神”的凝聚、静定,亦是静中含动。其二,“神”在人的生命中实质为精气,此精气聚集凝结、纯一无染、宁静安定,人的生命便呈现出与天地大化的一致性。《庄子·刻意》曰:“纯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于天伦。”纯素,是对“神”之纯粹、整全的描述,同时也意味着不事雕琢、天然质朴,体现了“神”的自然本质。“与神为一”是在持守而不丧失的基础上使人之“神”与天地之“神”和合为一。所以林希逸言:“此‘大而化之’之时也。守而未化,犹与道为二也,化则与道为一也。天伦即天理也,一而至于精通,则与天合。”“与神为一”达到的对天地、万物的精通与庖丁之“神欲行”正相一致,“合于天伦”也正是“依乎天理”。“神”之动“依乎天理”“合于天伦”,所谓的“合”与“依”,并非有目的地去依从、符合,而是说“神”之运作自然便能与“天理”一致,二者是自然为一的。其三,“神凝”虽是“内”的功夫,是生命内在本质的持守聚集,但其效用却能达致万物而与造化同功。“神人”只是内凝己神,天地万物自能生化,所以虽无施为之功但自见其功,“神凝”是自全而自然全物。《庄子·在宥》言“神动而天随”,《庄子·刻意》又言“动而以天行”,“神”无所为而合乎自然,“神人”凝其神而有自然之运,而达天之所行。总体而言,“神凝”彰显自身精神之整全与完善,进而能“磅礴万物为一”,与天地万物和合一体,实现世界万物之整全。从“神凝”而能“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来看,神人能使万物自然长成,其无成万物,而万物自成,所以呈现“无功”的状态。王雱曰:“神人尽道,无有所屈成,遂万物而妙用深藏,故曰‘无功’。”王雱所言“妙用深藏”“无有所屈成”仍然显得与《庄子》不够贴合,因为“无功”不仅是不以之为功或者藏其功,而且是“无用”层次上的纯然无有。“无功”是对人之有为的消解,亦是对相对性的成毁、得失的消解。“功”即成,有成则有亏、有毁。《庄子·齐物论》说:“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神人无功,即无成无毁,这是得道的体现。无所谓成和毁,也就是跳脱出对立性,而回到“道”的一体性中。除了“神人无功”,《庄子·天地》还说:“上神乘光,与形灭亡,此谓照旷。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对于“上神乘光”,第一种理解是“神”上升而处在天光之上,如林希逸曰:“上神,言其神腾跃而上也,出乎天地之外,日月之光反在其下,故曰乘光。”第二种理解是将“上”理解为“上等”,以“光”为智慧的比喻,如成玄英曰:“乘,用也。光,智也。上品神人,用智照物,虽复光如日月,即照而亡。”第三种理解则以“上”为极致义,将“乘光”与“遂于大明之上”等结合作解,如褚伯秀曰:“又问神人,答以上神乘光,所谓‘遂于大明之上’是已。与形灭亡,所谓‘入于窈冥之门’是已。此言神人出阳入阴,变化莫测也。上神,神之至极。乘光,凌虚蹑景之义。盖非虚则不能发光,非旷则不能容照也。”相较而言,第三种诠解语义融贯,义理深入,可取者更多。“神”之极致整全,便能与造化之“一气”和合为一,所以能于阴阳莫测之际,照察万物实情。“神”尽其虚和本性,而能发其天光。此时正达“神全”之境。《庄子·达生》曰:“壹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郤,物奚自入焉!”“壹”有专一、统一、整一之义,“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庄子·天地》),形神的一体是“性”的整全,所以“壹其性”是形神不离的整一。“养”有存养、保养、长养之义,与“守”字相通,生命内具原初的阴阳和合之气,“养其气”是保养而不耗损生命之和气。“合”有合一之义,天地之德在于一气造化,“合其德”便是与天地造化合一。与“道”相通,与自然同体,而能“其天守全,其神无郤”。郤,即“隙”,缝隙、间隙之义。没有缝隙方是整全。“神”的完整呈现是守气的结果,守气的本质其实就是顺应生命之气自然的和合,而不要让心知的有为破坏其自然,所以“神全”说到底也就是“天全”。林希逸曰:“人之天,犹有心也;天之天,无心也。”“其天守全”,是天之合天而一体,即去除了人之心知欲望的损害,而让自身生命依据生命的本真自然展开自身,此时之“人”即是“天”,或者说作为局限的生命状态的“人”便转化为与天地万物无阻碍的“天”的生命状态,这是对天的秩序的恰当而自发的接受。当人实现了“神全”,自身的生命达成“天”之秩序下的整全一体,万物便没有任何入口可以侵入。《庄子》的理想生命状态,不是外物对人生命的占据,也不是人对外物的主宰,而是在“守全”的意义上达成的自身生命完善与外物生命完善二者的并存。“神人”达致全神之境,形体也虚极而无,此“无形”非是对实际形体的否定,而是生命开放性地融于大化流行之中,与宇宙合而为一。陈景元曰:“此谓照旷,太虚一体也。”因生命自我的封闭,而有物我之间的对立。实现生命本有的开放性,向一切打开自身,便能消解物我的对立,走入生命存在整体性的和合境域。这一和合境域即可以“混冥”言之,万物在其中找到各自生命本来的自然状态。所谓“万物复情”,正是万物各自生命自在展开,自然找到生命的本真。三、至人无己 大同涬溟
《庄子》的理想人格具有神异性的特征,即体现出超出常识的生命样态。这在其对“至人”的描述中非常突出。如《庄子·齐物论》曰:“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又如《庄子·达生》也提到“至人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栗”。火不能热,冰不能寒,风雷不能惊,入水不窒息,入火不烧伤,登高而不害怕。这些都表明“至人”和常人殊为不同,不会受到外在事物的伤害。对于此,有人认为这是经过修炼使得身形不坏,有人认为这些描述有神话的背景,还有人认为这只是寄托了庄子乱世保身的希望。这些说法都未深究其哲学义理。《庄子》寓言奇特,其对理想人格生命形态神异特征的描摹,根本上要观照的其实是物我关系的问题。《庄子·达生》曰:“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物”是指代世间一切存在对象的大共名,自然世界之存在物、人类社会之事物皆是“物”。每一事物限于各自“形色”之“理”而与他物相“分”,“物”的世界呈现万殊不齐的差异性。“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庄子·秋水》),人也是“物”,在“物”之中,与“物”交接,如何对待“物”便是人终其一生都要面对的问题。在《庄子》看来,“与物相刃相靡”是人之悲哀生命境况的写照。《庄子·齐物论》曰:“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差异、区隔的“物”的世界中,“彼”与“是”(“彼”与“我”)的对待构成人在世间存在的基本结构。在彼我对待的结构下,人的生存呈现为“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庄子·齐物论》)的现实样态。人相接于“物”,实际是“形”“心”与外物的交接。“形”的一面体现为“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庄子·齐物论》),人之形体从出生到消亡都与外物不能分割;“心”的一面则体现为“随其成心而师之”(《庄子·齐物论》),与物相接中形成的认知和情绪本质上都根源于“心”,“心”无时不刻不在活动,知、情、欲无时不刻不在生发,这使得“心”总是处于“斗”的状态。人在通过“形”与“心”实现对自我的确证时,也同时强化了与外物的对立。正因为物我之对立,人与外物才处于“相害”的状态。《庄子》哲学希望转化物我对立、相害的关系样态,转回到物我和合一体的本真关系样态中。《庄子·齐物论》曰:“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庄子》论及从无物之初起始的演进过程,展现了由无到有、由一体到分化的进程。“未始有物”,万物未有之时,即“物之初”的境域,混沦而整全。人之知见能达到这个层面才是极致不可加的。“以为有物”而“未始有封”,虽已经有万物,但物与物之间没有界限分别,也就是说万物间可通达无碍。“以为有封”而“未始有是非”,万物之间分界已经形成,但还没有是非的分别。最后是是非之分的彰显,同时也就意味着“道”的亏损。这四个阶段,或许是万物有所成的必然过程,但在价值追求上,向往“回归”的《庄子》追求的是回到“物之初”的和合一体状态。“物之初”作为本然的世界形态,不是要强调其时间意义上的起始性,而是要强调其对“物”的超越。如王博说:“万物的开始,道或者所谓物之初,它可以是任何东西,但一定不是物。”《庄子》对“未始有物”或“物之初”的追溯,不是要找到一个所谓的开端,而是要找到“物”的本来面貌。这个面貌便是超越“分”的“一”的面貌,“未始有物”或“物之初”都是强调超越“分”而回到“一”。回到世界之初、万物之始,看到的是消解了分别、超越了时空的一体性的世界。“至人”不被水火等伤害,指向的正是超越物我对立而实现物我一体的理想生命形态。“至人”消弭了物我界限,实现了与物无碍,因而不为物所伤。因其无物我之对立、对抗,故而物不能害。《庄子·逍遥游》言:“至人无己。”对于“无己”,罗祥相详细考察“己”之所指,认为:“庄子的‘无己’,不仅要求无己之私欲,还要求完全消解对功名外物的不当欲望;不仅要求消除‘己见’及由此所生的无穷之是非,而且要求消解导致‘己见’及无穷之是非的‘巧智’,消解使心不和豫、德陷邪失的各种不和之情态;最后,还要求解构由仁义、礼乐、威仪等仪则轨范刻意雕琢修饰、虚伪不真的‘己’。”这是基于对所“无”者的细致限定而对“无己”内涵的全面论述。可见,“无己”所要消解的是因欲望、心知、外物等带来的对自身生命自然本真的障碍,这些东西阻挡了生命本真的自在展开。依此而言,“无己”实际上是排空、消除有害因素,使自身恢复自然状态,可以说是正因其“无”而恰有其“得”。“无己”不是否定自身的存在现实,而是转变自身生命的存在状态。言及“己”,便已有“物”,有他者。“己”之有,其实是己物对待、物我对立的强化。有物我之分别则不能实现一体性的真实。“无己”就是对物我对待、对立的扭转,“无己”意味着物我之间界限的消解,因而在“无己”的生命状态下,人与万物皆不再是界限分明的一个个对象,而是能相互通达、转化的和合共同体。这一和合共同体的世界,经由“道”之“通”和“气”之“化”而实现出来,“通”与“化”才是对宇宙万物本真关系的表达。“无己”作为对对立性关系的化解,其最终指向的是和合一体之“大同”境界。《庄子·在宥》曰:“大同乎涬溟,解心释神,莫然无魂。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又曰:“颂论形躯,合乎大同,大同而无己。”所谓“涬溟”,成玄英释为“自然之气”,林希逸解作“无形无朕,未有气之始也”。做到形心皆忘,物我皆无,进而能与自然流行之气相同化,即“茫荡身心大同,自然合体也”。此所谓“大同”,是解开“形”的滞固、去除“心”的负累后实现的自我生命与天地万物以及本根大道的和合。“同”表达了对界限、差异的超越,对世界整体性、一致性的追求。此之“大同”亦即“大通”。《庄子·大宗师》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大通”即是与天地大同、与天地为一的和合状态,是个体生命与大化和合一体、与大道和合为一的境界。这一境界可经由“忘”的功夫达成。“无己”之“大同”亦与“虚”内在相通。《老子·第四章》言:“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庄子·人间世》曰:“唯道集虚。”道体冲虚,具有和合生物的力量,具有涵容万物的特征。“无己”之“无”与“虚”意蕴相贯。“虚”对他物的容纳、涵摄,使得物我之间的关系从对立分判、勉力合一而真正变成一体和合的状态。可以说,“虚”既是对有害因素的排除,也是对自身本真的敞开,对世界的开放。这个过程不是完全消融自我生命的主体性于客观世界中,而是在转化对立冲突之物我关系为和合之物我关系后,自身获得完全的自主、自由,不必再担心“物”对自身生命的侵害,也即能“从混杂、对待之物中超拔出来,追求齐一、超越、自由、独立,进入逍遥境界”。四、真人抱一 同乎天和
“真”是最具道家思想特色的一个概念。《老子》言“道”,指出“其精甚真”;言“德”,强调“修之于身,其德乃真”。“真”与“道”“德”相关,是大道之实,是至德之实。《庄子》所谓“真”,就万物之生命来讲,指的是合于自然的本来面貌,在此种意义上与“朴”类似,去除外在的巧饰,才能回归到本真。因此,“真”可以说是生命的自然本性,是非人为。《庄子·马蹄》曰:“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对于马,蹄踏霜雪,毛御风寒,吃草喝水,翘足跳跃,这都是它天生的本性。《庄子》以“马”言之,指出“真性”即是生命自然而然的特质和状态,物性如此,人性亦然。“反其真”是《庄子》生命哲学追求的目标,如《庄子·应帝王》中子桑户死,而其友相和而歌,《庄子》认为子桑户能“反其真”。《庄子·秋水》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克服“人”“故”“名”的危害,不以人为毁伤天性,不以有心违背自然,不以求名而丧生,才能恢复真性,找回真我。“真人”正是呈现生命本真的人。《庄子》中对“真人”的描述集中在《大宗师》篇中,其特征总体上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真人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真人能做到不拒绝寡少、不炫耀成就、不从事图谋,对于时运得失不表现喜乐之情,并且登高不惧、入水不湿、蹈火不热。如此对待事物的态度,说明真人无为而无我,其“知”深造于“道”,不是世俗之“心知”,而是“真知”。其二,真人“息以踵”。真人入眠无梦,醒来无忧,饮食不求甘美,呼吸深沉。平常人以喉咙呼吸,而真人则以“踵”呼吸,其呼吸的特点是“深”。对于“踵”之具体所指,历来注家有“气海”(下丹田)、足及足底涌泉穴等诸多说法,然不论“踵”在何处,“踵息”的说法要强调的都是呼吸的深沉,如胡文英言:“息以踵,亦不过静极而深。后人添出许多作用工夫,反失真人面目。”因其“深”,因此“踵”也可理解为气息所起的根源、根本。所以陆西星认为:“踵即根也。”《应帝王》亦有“机发于踵”的说法,可见“踵”乃是人体之生气、生机的根本。真人之“气”自根本处起,其心无思虑、神全无欲,嗜欲浅而天机深,生命呈现“和气”生生的状态。其三,真人“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真人不悦生恶死,能够做到生死随化,顺任自然。这表明真人能度越生死的困囿,通达气化之大理。在随顺大化之自然中,不执着人心而背弃大道,不以人为助天命之常。其四,真人无所不“一”,天与人不相胜。《庄子·大宗师》言:“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郭象曰:“夫真人同天人,齐万致。万致不相非,天人不相胜,故旷然无不一,冥然无不在,而玄同彼我也。”好恶相冥为一,一与不一复为一,真人无好恶异同,无天人分判,在自然之中真正达到“至一”之境。“真人”知天知人而天人为一,其生命境界内蕴着《庄子》哲学中理想的天人关系。《庄子》中有一系列与“天”相关的表述,如“天池”“天籁”“天钧”“天府”“天倪”“天机”“天游”“天乐”“天德”等。在《庄子》中,“天”总是与本然之性、理想之境、自然法则等相关。《庄子》强调“无以人灭天”,人的谋划、作为会破坏天之自然,“天”之“无为”规定了人的存在与行动。人的行动要达到合乎“天理”的状态,本质上就要实现由“人”向“天”的转化,这一转化正是“人”回到天人和合一体之境的过程。《庄子·达生》曰:“形全精复,与天为一。”人依大道之自然而生活,人与天是整全一体的和合关系,而不是两分相胜的对立关系。“与天为一”是人之生命经德返道去不断汲取本根之力量,也是人的生命由内而外达至天地万物整全之大体。天人为一呈现出“和”的特质,故《庄子》在对“真人”的刻画中也非常强调“和”。《庄子·徐无鬼》曰:“故无所甚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刘凤苞曰:“落到真人,则亲疏皆应以无心,抱德而不见其德,炀和而同饮其和。”对于道家哲学来说,“德”是“道”在人和万物中的落实与内化,是万物之生命得到长养的内在基础。万物生化的根源在“道”,而万物养成的保障在“德”。老庄在讲“德”的时候常与“和”相关联。《老子》以“至和”表征“厚德”,《庄子》则直接以“和”规定“德”,认为“夫德,和也”(《庄子·缮性》),“德者,成和之修”(《庄子·德充符》)。在《庄子》看来,“和”作为万物生生的关键,既是宇宙运化的自然之序,也是人之生命的自然状态。可以说,“德”作为对“道”的落实,本质上是将天道之“和”落实在人之生命之中,所以成就生命之“和”便是“德”的实现,“成德”即是“成和”。“抱德炀和”指的正是抱守自然本性,培养其生命之和,从而与天地万物和顺为一。阴阳和合的“和生”之道是道家谈论生命修养的基础,“老庄不仅在生成元理上看重‘和’,同时亦将‘和’贯彻到对世界存在之样态、秩序的认识中”,因而“和”即是本然之理,亦是应然之态。在这个意义上,“真人”之所“真”,正在于“和”。“真人”真性内存而神动于外,因而为精诚之至,能够“同乎天和”。《庄子·知北游》中曾讲述啮缺问道被衣的故事,被衣言说大道曰:“若正汝形,一汝视,天和将至;摄汝知,一汝度,神将来舍。德将为汝美,道将为汝居,汝瞳焉如新生之犊而无求其故!”无劳形,无外视,则能形全精复与天为一。不益不损,无思无为,则能反朴全纯而神不亏。形全,神全,进而德全,天全。林希逸曰:“天和者,元气也,忘其形体耳目,则元气全矣。”“天和”来临的境界便是生命本根生机勃发、精神整全的境界。如新生之牛犊,不知有草可贪食,不知有虎可畏惧,更不知有鼻环可穿,时时生意全然。“天和”是天道运化的和合本质,也是《庄子》理想生命境界的终极目标。五、逍遥之游 天人和乐
通过上述对圣人、神人、至人、真人之生命特征的简要阐发,可以看到四者虽然名称有异,但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和合一体的生命境界。从和合的视角,可以为《庄子》理想人格的诠解提供一条新的思路。福永光司说:“庄子认为,人若想成为绝对者,必须认识到一切存在乃是浑然一体的。只有站在万物合一的至高境界,即‘一’的世界中时,才有可能实现绝对者那样不为任何事物束缚的生活。”这一论断点出了《庄子》生命哲学关注的要点:人与万物、世界的一体性的实现。在《庄子》生命哲学的价值理想中,体察世界的一体性,与世界和合为一体,才能真正实现生命的自由。这是得道、合道、与大道为一的境界。《庄子》所言圣人、神人、至人、真人之理想人格,其和合一体的价值理想最终都指向摆脱局限和束缚的逍遥之“游”。“游”是《庄子》为人之生命找到的应有的存在方式。“游”之境域,是对充满冲突和矛盾的现实人生困境的化解,是世界和人生之和合本真的实现。理想人格之“游”皆指向“无何有之乡”“四海之外”“尘垢之外”等超越俗世的广远境域。广远无边、空虚无有的特征,描述的其实是“一气”流行的宇宙世界,这一视角超越了人的眼界,因而其中没有人为之事,全是自然流行。《逍遥游》中讲“至人”“神人”“圣人”能够“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所谓“乘天地之正”,陆西星解曰:“乘阴阳二气之正。”可理解为融入阴阳二气的聚散交通之中。所谓“御六气之辩”,憨山指出:“六气者,阴、阳、风、雨、晦、明,乃造化之气也。御六气,则造化生乎身,是乘大道而游者也。”可理解为因“气”的变化而有的各种宇宙现象,即“造化”。所以“御六气”即是融入“造化”中,自在自如。如此,《庄子》理想人格的“游”之境界便是人能徜徉于自然变化之流,是融入“一气”的周流聚散中悠游自得。在《庄子·应帝王》中,无名人说:“予方将与造物者为人,厌则又乘夫莽眇之鸟,以出六极之外,而游无何有之乡,以处圹埌之野。”无名人也是得道之人,他能与造化为友,又能乘着清虚之气遨游,其所游、所居之处都是空虚无有、旷荡无垠的所在。人徜徉于“一气”之中,如鱼儿游于水中一般,可以说是十分形象化的表达。再回到《庄子·逍遥游》开篇的“鲲鹏”寓言,鲲化为鹏而徙于南冥的过程,也正是在“一气”流行中实现生命的转化与超拔的过程。世界本真的状态是万殊差异而相通无分的,也就是说,差异并不意味着对立、分判、冲突。从本质上而言,这种本真状态体现为一种万物差分而又和合一体的存在图景。不同的事物能在多样化的情形下贯通而成为一个和合共在的整体,这种以“化”和“通”为特征的“一气”流行的一体性世界才是世界的本来面貌。“游”于其中,根本上意味着:人体认世界与自身生命的本质,从而找到生命最本真的存在状态,进而实现人自身之“气”与宇宙“一气”的通达无碍。所以,《庄子》之“游”,就是度越世界和人生的假象而重获真实,就是人之生命本质自在展开而与世界本质相和合。这样的“游”之境域,与“和”相通,又具有“乐”的价值。《庄子·天道》曰:“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与天和”是每个个体生命的核心追求,“天和”本质上已然涵括“人和”在内,“天和”至而“人和”尽。“和”作为天道与人道的内在规定,展现了“天”与“人”的内在统一。“与天和”“与人和”之“与”,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之“与”,意味着和合相与而为一体。所以“与天和”“与人和”是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外物、人与天地阴阳、人与“一气”、人与“道德”的全面和谐、和融、和合。此时人之生命便突破“小我”的种种束缚而打通人与物、物与物的界限,从而成为天地万物为一的“大我”。由“天和”“人和”之天人和合,而得“天乐”“人乐”之天人共乐的“和乐”之境。“和乐”一词,是因“和”而“乐”,是其“乐”以“和”。人之生命从本原之阴阳和合中呈现蓬勃生机,自身实现和合一体后又能与天地万物和合为一,从而由自我小生命的整全达致宇宙大生命的整全。在此进程中,生命完全展开自身,而成就一种自在之乐。《庄子》之“乐”不是喜怒哀乐之情绪之乐,也不同于儒家道德修养之中正之乐,其“乐”是道家自然虚静、质朴恬淡的悠远之“乐”。因其恬淡而久远,因其自然而广大,“和乐”乃《庄子》理想生命境界的价值归宿。文章见《中州学刊》2025年第2期“哲学研究”栏目,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省略。作者:张立文,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张文旭,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