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春秋讲坛·孔子学术讲座2026年第4讲(总第16讲)在孔子研究院举行。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朱苏力主讲“齐家”的宪制意义。孔子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孔德立主持讲座。

朱苏力首先对“宪制”概念作出阐释,指出宪制不同于宪章或宪法,是指一国的政治性构成,融合了国家经济与文化制度,是长期政法制度实践的产物,也是实现国家和平治理、保障国家发生与持续的“必要之法”。在此基础上,他分析了历史中国相互关联的宪制问题——家、国、天下,并聚焦“齐家”的宪制意义,梳理了历史中国的家、国、天下的概念,指出自西周以来始终强调的“大一统”,分别涉及以村落家族共同体为基础的“家”、以中原农耕地区政治共同体为核心的“国”,以及以农耕地区为中心、涵盖周边非农耕族群的文明共同体“天下”。三者相互关联。先秦儒家除注重个人修身外,在制度层面强调“齐家、治国、平天下”,将“家”视为制度的基础。“家”作为地缘与血缘复合的村落共同体,以父子、长幼、男女三组关系为组织轴心,通过父慈子孝、兄良弟悌、男女有别等实践性规范实现内部自治。历史中国的“齐家”并非单纯的“家事”,在“皇权”眼中,实为农耕中国的基层治理,是“大国宪制”的基础环节,借助家族长者“齐家”,“皇权”得以从无数散落的村落中有效获取财力与人力,从而支撑“治国”与“平天下”。朱苏力强调,我们应在更广阔的视野下理解儒学,不囿于概念本身,不过多纠缠于经典的“词”或“名”,而应更多关注“事”与“实”。从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和实用主义的现实立场出发,充分阐释儒学的意义,在“我们的世界”中重新理解儒学,理解“家”对更大政治共同体构建的基础作用。

孔子研究院全体科研人员和曲阜师范大学、曲阜市纪委监委、曲阜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同志现场聆听了讲座。